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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启动排污权抵押贷款试点 企业排污权由沉睡资产变成流动资本
更新时间:2010-12-26      阅读:2430

  山东省潍坊市日前举行首笔排污权交易暨抵押贷款启动仪式,将企业排污权由“沉睡资产”变成“流动资本”,标志着潍坊市排污权交易与排污权抵押贷款试点进入实质性阶段。

  启动仪式上,中信银行潍坊分行成为潍坊市*一家获得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资质的银行;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裕亿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排污权交易合同》,并获得中信银行8000万元的排污权抵押贷款授信额度以及*批1000万元的排污权抵押贷款。

  据了解,今年8月,山东省环保厅、省财政厅联合确定潍坊市为排污权交易试点市。为进一步拓展排污权交易新领域,潍坊市环保局与中信银行潍坊分行合作开展了排污权交易抵押贷款业务。凡持有《排污权许可证》且污染物排放量未超过规定的企业,可作为借款人,以有偿取得的排污权作为抵押物向贷款人申请贷款。

  潍坊市环保局还与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联合制定了《潍坊市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排污权抵押贷款须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或环保项目,且贷款额度不得大于抵押排污权评估价值的80%。一旦借款人未能按期履行债务合同,贷款人可向第三方转让标的,或按合作协议规定要求环保部门实施排污权回购。

  据了解,潍坊市将进一步加快构建交易平台,力争今年年底前初步形成排污权交易管理信息系统,明年年底前成立潍坊市排污权储备与交易中心,建立初始排污权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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